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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R】「高齡與法研討會」探討高齡犯罪

國立臺北大學社科院USR子計畫,於20241125日在三峽校區舉行「高齡與法──社福與法之互動」專題研討會,由法律與社工領域的專家共同剖析高齡犯罪議題。參與者包括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顏榕副教授、社工學系胡中宜教授及林昭吟教授、法律扶助基金會李艾倫律師、老人福利聯盟張淑卿秘書長,新北市社會局板橋二社福中心陳思穎主任、台北地檢署周芳宜檢察官,與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謝明宏副主任等多位專家參與。專家們指出,隨著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犯罪行為已不再侷限於年輕或中壯年群體,高齡者的微罪案件日漸增加,其犯罪成因多與健康問題、法律認知不足、家庭及社會支持缺乏等密切相關。本次研討會經由討論後也指出,高齡犯罪需要司法與社福協同解決,以降低再犯率並促進社會和諧。

法扶基金會李艾倫律師首先以案例「地瓜案」與「微笑阿北案」說明,經濟困難與法律認知不足是高齡犯罪的主因之一,揭示許多高齡者因貧困或錯誤認知而觸法。例如,失智症患者因認知混亂將他人財物視為己有,最終被控竊盜罪;而經濟貧困者往往被迫觸法以解燃眉之急。根據老人福利聯盟的數據,失智症在85歲以上人群的盛行率高達25%,這些長者多數對法律概念模糊,無意中違法。另外家庭與社會支持缺失也是持續犯罪的原因,高齡犯罪者往往缺乏家庭支持,特別是獨居或經濟貧困的老人;他們在心理和生理上都面臨挑戰,犯罪行為成為求生的一種選擇。新北市社會局陳思穎主任則指出,許多高齡者在犯罪後無處可去,只能依賴社政單位短期救助。

由於緩起訴制度的侷限,針對高齡者的微罪案件,雖然緩起訴制度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但仍存在執行挑戰。周芳宜檢察官指出,儘管緩起訴條件如心理治療或義務勞務有助於再社會化,但高齡或身心障礙者無法承受高強度勞動,執行單位也面臨資源不足的困境。因此會中也有提到跨部門合作的空間,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的案例顯示,成功的司法與社福合作可促進受刑人再融入社會;例如輔導吸毒受刑者基本水電維修能力,去幫助獨居長者修理家電,對於獨居長者有很大的幫助,而對於緩起訴者也有其社會價值,是一個具參考的可行之道。

最後討論到破解高齡犯罪的路徑,一、「強化高齡法治教育」,針對高齡者設計友善的法律教育,如社區法律講座或互動式課程,提升長者對法律的基本認知,減少因誤解法律而觸法的可能性。二、「增加社福資源支持」,透過政府資助,增強社會福利機構的能力,特別是在義務勞務計畫和緩起訴條件的執行上。例如,可將緩起訴處分金部分撥給NGO,用於開展高齡者的生活輔助與心理諮商。三、「健全醫療與社福體系聯動」,對患有失智症或其他健康問題的長者,應透過社區資源如失智症據點和心理衛生中心,提供專業的治療和生活支持,避免因疾病而重返司法系統。四、「推動社會處方籤計畫」,老盟張淑卿秘書長表示,社會處方籤能將高齡者引導至合適的社區服務崗位,例如參與送餐志工或社區關懷活動,既提供收入也能重建自我價值。

高齡犯罪是複雜的社會現象,單靠司法手段無法根治;唯有司法與社福深度合作,整合法律、醫療、心理和社區資源,才能真正幫助這些弱勢群體重新站穩腳步,實現社會的包容與和諧。臺北大學社科院USR計畫與法學院共同關注高齡犯罪之議題,聚集產官學民展望未來司法與社福的共同願景,也在所出版的《學老誌》當中有多篇文章討論相關議題,繼續關注高齡化的發展與問題解決之道,以善盡大學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