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國立臺北大學碩博士生學位論文研究倫理審查補助要點(受理至115年10月31日止)
一、依據本校114年10月7日校長簽准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校碩士及博士生之學位論文研究計畫,涉及以人為研究對象且須進行研究倫理審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補助:
- 當年度未獲其他補助經費以支付研究倫理審查費用。
- 於申請學期具本校學籍,並符合「國立臺北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補助要點」第二點所列條件,且經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認定。
2.研究倫理審查費用由申請人先行墊付;經審核符合資格者,補助新案送審費用百分之五十。每件計畫限補助一次,且每人每年核准補助案以一次為限。
3.申請人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檢具下列文件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補助經費由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年度經費用罄時,公告停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