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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深耕1-2.4-1補助公告】115年「教師教學社群」徵件

※請使用115年申請表進行申請,如使用舊表格者將退件不予受理。

一、社群目的

鼓勵本校教師共同組成社群,進行教學經驗分享與跨領域交流,以促進教學創新,並提升各類教學計畫之申請產能與開設各類創新課程。相關法規可參「教師教學社群補助要點」。

二、計畫執行時程

計畫執行、收據發票日期與工讀聘任自公告日起1151125日止

三、申請對象及人數要求

召集人限本校專任教師擔任,社群成員人數要求及其他條件請參考以下說明:

四、補助金額及社群類型

()補助金額:

因中心總體經費有限,實際核定金額,仍將視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額度、申請案件數量及本中心審查結果後核定。

()社群類型說明:

1.一般性社群

2.教學實踐計畫育成社群

為鼓勵曾執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帶領未曾申請及未入選計畫之教師共組社群,透過諮詢與交流,共同成長,以提升教學實踐計畫之產能及申請成功率。

3.教務處推動焦點社群

成員原則上由教務處主動邀請相關單位共同組成焦點社群,以協助教務處推動重點業務;但師長若對內容有興趣,亦可向推動業務窗口詢問。115年推動焦點如下:

五、成果繳交

依照社群類型所要繳交之成果如下:

六、申請方式

()社群申請:

1位校內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依照欲申請之社群類型,填寫申請表mail至教學發展中心鄭雅惠助理信箱(yahui0919@gm.ntpu.edu.tw)。寄出後1週內未收到信件回覆,請主動與鄭雅惠助理聯繫(分機66127)。詳細內容如下:

()社群媒合機制:

為提供教師有機會加入本校優秀教師社群之管道,凡申請【一般性教師教學社群】者,可選擇是否開放全校媒合,如選擇開放媒合,則經費審查時將加分(經費提高);如申請【教學實踐計畫育成教師教學社群】者,一律開放全校媒合。媒合流程如下:

七、審查原則(教務處推動焦點社群無須審查)

  • (一)社群規劃理念特色,是否符合所申請之「社群類別」及「社群探討方向」。
  • (二)社群活動規劃內容,是否符合所申請之「社群類別」及「社群探討方向」。
  • (三)經費預算表之編列,是否與社群活動規劃相符,且各項支出是否具社群執行必要性。
  • (四)社群總人數、開放全校報名活動場次、及是否開放社群媒合,將列入審查加分項目。
  • (五)社群召集人過去於教發中心執行計畫與經費核銷狀況,將納入審查參考。

八、注意事項

  • (一)獲補助之社群經費將分兩期撥付:申請通過後,先撥付第一期款50%;待召集人繳交期中報告後,再撥付第二期經費50%。經費需於執行期限內全部使用完畢,未使用之經費將由本中心回收運用。
  • (二)本中心核定之經費皆需要於11月底前完成核銷。如有剩餘經費,將作為下一年申請社群經費核定之參考。若經費核銷比例不足90%,可能影響本中心整體經費核銷績效,進而導致本中心申請下一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遭到縮減,造成教發中心各項計畫及TA之經費不足。因此,敬請老師於編列經費時,務必詳實規劃,精確編列
  • (三)執行期間及最終成果產出,如涉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補助教師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執行成果,基於非營利推廣之需,本校享有使用權。

九、經費來源

115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十、聯絡窗口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鄭雅惠助理,分機66127yahui0919@gm.ntpu.edu.tw

十一、附件

  • (一)教師教學社群補助要點
  • (二)【一般性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
  • (三)【教學實踐計畫育成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
  • (四)【教師處推動焦點教師教學社群】申請表
  • (五)教師教學社群期中報告
  • (六)教師教學社群期中報告
  • (七)教師教學社群活動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