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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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中心研究發展組資訊專任助理

📌【工作說明】:

為推動本校資訊化與數位服務發展,資訊中心誠摯邀請對資訊行政、數位學習、網站管理或程式設計有興趣的夥伴加入。本職務不要求高度經驗,只要具備學習熱忱,我們將提供必要的培訓,協助您成長並累積專業實務能力。

📌【職務名稱】:資訊專任助理(高教深耕計畫,1名)

📌【工作內容】:

此職務適合具備行政能力、喜歡學習資訊技能、或希望往資訊領域發展者。

工作項目如下:

  1. 計畫相關業務窗口:報表彙整、行政聯繫、活動公告、經費請購與核銷等。
  2. 協助管理校內數位學習平台(可提供在職培訓,不需具備經驗)。
  3. 協助資訊中心資訊專案執行(如系統維運、資料整理、使用者服務等)。
  4. 協助行政、採購與活動規劃。
  5. 主管交辦事項。

亮點:
若您對程式設計、網站開發或系統管理有興趣,我們提供專案實作機會,累積作品集,未來可銜接資訊專業人員職涯。

📌【應徵資格】:

  1. 具學士學位(不限科系、非資訊領域也可),須非在學身分。
  2. 不要求程式背景,願意學習資訊技能即可。
  3. 若具網頁程式設計、網站管理、資料庫或系統維運經驗者為加分,但非必要條件。
  4. 具良好溝通能力、負責細心、樂於學習與主動解決問題。
  5. 歡迎應屆畢業生。

📌【工作地點與時間】

1.主要工作地點:三峽校區(視需求偶爾至臺北校區支援)。

2.工作時間:依本校人事規定辦理(週休二日)。

📌【薪資待遇】:

  1. 薪資:學士級:$36,300 /
  2. 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

https://cms-carrier.ntpu.edu.tw/uploads/114_06_18_376f37bb33.pdf

📌【聘期說明】:

  1. 起聘日起至1151231(含三個月試用期)
  2. 每年續約與否,視工作表現及本校獲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而定。

📌【應徵方式】:

請備妥以下資料,於 115年2月2日(一) 前寄送

紙本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資訊中心 收

(信封註明:「應徵資訊專任助理」)

或將應備資料彙整成一份PDF電子檔,寄送至:rd@mail.ntpu.edu.tw

📌應備資料:

  1. 履歷表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最高學歷成績單
  4. 身分證影本(註明僅供應徵使用)
  5. 可佐證工作能力資料(專案作品、證照等)
  6. 個資同意書

📌【加分建議】:

若您希望往程式設計、資訊管理或網站開發方向發展,歡迎提供:小作品、Github 程式碼、課堂作業、Side Project、技術證照等,即便是初階作品也非常歡迎,能展現您的熱忱與學習動力。

📌【聯絡方式】:

如有疑問,歡迎 email 詢問:rd@mail.ntpu.edu.tw。

📌【其他事項】:

  1. 初審合格者由本中心擇優通知甄審方式、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未獲通知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2. 本職缺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3.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