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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深耕1-2.4-1補助公告】115年教學創新計畫補助申請至2月5日止

※請使用115年申請表(附件2)進行申請,如使用舊表格者將退件不予受理。

一、目的:

依「國立臺北大學教學創新績優教師獎勵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如附件1)辦理。為鼓勵本校教師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磨課師SPOCS課程,推動教學創新,特提供相關經費補助以支持課程創新及教材開發,進而提升本校教學創新能量與教學實踐計畫產出。

二、申請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每人限申請一案。如為跨領域共授課程,每門限申請一案。

三、計畫執行時程:

  • 計畫執行、收據發票日期與工讀聘任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25日止
  • 注意(必讀):經費核銷程序請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12月1日起將回收剩餘經費。煩請欲申請本計畫之老師,務必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

四、申請資格:(以下資格須符合其中一項始可申請)

  1. 已申請115年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之教師
  2. 開設114學年第2學期跨領域共授課程之教師
  3. 開設115學年第1學期跨領域共授課程之教師
  4. 首開114學年第2學期磨課師SPOCs課程
  5. 首開115學年第1學期磨課師SPOCs課程
  6. 114、115學年教發中心支援製作之磨課師MOOCs課程

五、補助金額:  

因自112年起本中心經費縮減為原核定額度之六成,爰調整教學創新計畫每案最高可編列經費為5萬元;惟實際核定金額,仍將視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額度、申請案件數量及本中心審查結果(詳見第七點)後核定。每案最高可編列經費至「5萬元」業務費本年度重點補助創新類別,最少「3萬元」起跳其他類別可參考申請書說明進行申請,補助經費未設定下限

  1. 發展「AI教學應用課程」課程:為迎接人工智慧時代,AI人工智慧軟體在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上的應用最為直接,包括教師備課之輔助、學生學習或撰寫專題等,鼓勵教師開發接軌產業AI化課程或AI技術應用於專業知識教學,培育具備多元科技整合能力的人工智慧應用人才。
  2. 發展「跨領域」課程:配合本校112-116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分項-1-2教與學的創新與跨域之教育部訂定共同績效指標:「發展以跨領域為導向開發教學教法、評量工具及行政配套措施」,補助教師開發跨領域導向教學法及評量工具。
  3. 發展「磨課師MOOCs」課程:配合本校112-116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分項-1-1強化資訊素養與自主學習,鼓勵校內教師製作MOOCs課程,並上架教育部規定之平台(ewanttaiwanlife),詳細內容請參考教育部網站說明: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六、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2月5日止,填寫「教學創新計畫申請表(附件2)」電子檔(WORD)mail至本中心承辦人鄭雅惠助理信箱:yahui0919@gm.ntpu.edu.tw如申請表寄出後,本中心會主動回信告知收件狀況,如寄出後1週內未收到回覆者,請主動與本中心承辦人(鄭雅惠,分機66127)聯繫

七、經費審查原則

本中心將針對計畫書內容及經費編列等原則進行審查,並經本中心會議通過後,郵件通知申請人。

  1. 申請資格是否符合。
  2. 計畫內容與本年度重點補助創新類別的關聯性。
  3. 創新類別關聯性、計畫申請動機、教學方法及預期成果撰寫內容完整性。
  4. 經費預算編列與計畫內容的關聯性。
  5. 申請教師過去中心執行計畫與經費核銷狀況。

八、注意事項:

  1. 獲補助之計畫,經費將分2期撥付,申請通過後撥付50%,待召集人繳交期中報告後,再撥付第二期經費。經費需於執行期限前執行完畢,未使用完畢之經費將由本中心回收運用。
  2. 教學創新計畫執行期間及最終成果產出,如涉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補助教師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計畫成果,基於非營利推廣之需,本校享有使用權。
  3. 期中報告(附件3)及成果報告(附件4)格式如附檔,提供參考。
  4. 如有申請114年教學創新計畫之教師,請先繳交成果報告後,始可申請新年度計畫。

九、經費來源:

115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網址:https://new.ntpu.edu.tw/edusp

十、聯絡窗口: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鄭雅惠助理yahui0919@gm.ntpu.edu.tw (#6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