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兼任教師及職員工汽車停車證申請事宜
一、114學年度申請停車證事宜業於114年06月05日公告。
二、部分僅申請114學年第1學期停車證之同仁,若第2學期仍有停車之需求,請依下列方式申請及繳費。
- 敬請各單位於115年01月21日前協助將申請表彙整,如附件1,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環境組審核及出納組繳款,再將申請表送行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製作停車證。臺北校區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行政管理組協助審核及臺北出納組繳費,再將申請表檢送行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製作停車證。
- 如逾115年01月21日申請則請同仁依身分個別填具申請表,如附件2、附件3,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環境組審核及出納組繳款,再將申請表送行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製作停車證。
三、為便利同仁繳交費用,可使用本校線上繳費系統,繳費後將收據送至行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製作停車證。
四、考量新舊證換發作業時間,114學年度第1學期之舊證至多使用至115年01月31日止,逾期失效。
五、114學年度三峽暨臺北各校區停車收費標準,專兼任教職員工生每學年收費1,200元(每學期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