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名稱:行政助理(預計進用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科系:國內外大學具學士學位者。
(二)工作專長:熟悉Windows操作環境,具備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基礎應用能力(包含文件編輯、表格建立、簡報製作)。
(三)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及團隊合作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尤佳。
(四)工作經驗:具有學校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辦理進修學士班(含多元培力)、碩士在職專班之入學、註冊、成績、學籍、畢業事宜、學生密碼更新等業務。
(二)協助辦理各類招生宣傳與相關行政作業,支援組內其他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三)民生校區圖書館與自習室相關業務。
(四)師生意見之處理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待遇:
依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學士級第一年敍薪,每月新台幣36,300元。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
五、聘任期程:
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正式約用;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每年年底依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六、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進修教育組(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67號)。
七、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下午1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
( 寒、暑假為早班8:30~16:30 ) 。
八、應徵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附照片之履歷及自傳。
(三)相關能力證明。
九、應徵資料請於 115年1月15日前(郵戳為憑),以紙本掛號郵寄:「104380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67號進修教育組羅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逾期恕不受理;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02)2502-4654分機18229。
十、備註
(一)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二)其餘規定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辦理。
(三)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