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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產學計畫徵求】國科會「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41210日科會產字第1140086525號函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計畫徵求公告,請申請計畫之主持人至本會網站填寫計畫申請書。

    三、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應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本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

    四、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五、為推廣納入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概念,請於申請書內說明落實此概念之作法,另檢附推廣文件供參。

    六、本計畫分下述三型,定義如下:

    1. 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限國內企業)共同聚焦前瞻技術研發及培育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協助我國產業維持世界領先地位。
    2. 產學研發中心型計畫: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共同設立產學研發中心,建立長期穩固之合作關係,透過研發企業先端技術及培育產業技術研發人才,促進產業發展。
    3. 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
      1. 一般領域:由執行機構與合作企業聚焦具產業競爭領先優勢之解決方案,鼓勵發展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後續建立長期產學合作模式及衍生創新技術。
      2. 運動科技領域:應具有數位化、個人化及娛樂化等內涵,涵蓋運動競技、運動休閒、健康促進體驗、賽事觀賞、新式娛樂活動、普惠大眾社群等軟、硬體、系統整合之產品或服務以及場域驗證等加值應用類型研究計畫,以促進全民健康並提升我國運動科技量能。

    七、計畫申請及執行期間: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審查通過之計畫將依本會實際核定日期開始執行(非固定起始日)。於當年度7 1 日後申請或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時,審查通過之計畫原則納入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八、相關申請程序:

    1. 於公告受理期間,備妥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資格切結書各1 2 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函送本會;欲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則應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本會通知期限內向本會提送計畫申請書。
    2.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九、本案聯絡人:

    1.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產學處電話: (02)2737-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