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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學期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期程為115/2/22-6/18,具有台灣身分證之宿生,宿費直接補貼折抵

同學您好,

114-2學期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期程為115/2/22-6/18,具有台灣身分證之宿生,於宿費直接補貼折抵。

依據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補貼方式說明如下

(一)補貼一般學生身分每名一學期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以下簡稱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每名一學期七千元。學校住宿費用低於補貼費用者,補貼費用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二)一般學生不須向學校申請,由學校自動扣減住宿費,僅經濟弱勢生須提供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
(三)住宿週數依每學期住宿學生入住週數計算,學生中途退宿超過二週未有學生遞補,學校應依實際住宿週數,按比例繳回本部。

提醒「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之校內住宿補貼5000元」與「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兩者無法重複申請,本學期由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期程為115/2/22-6/18,日後,由公益出租人國土管理署各類補貼查詢系統進行查核勾稽,提醒宿生勿重複申請政府補助,以免發生內政部勾稽追回補助款情形。

具有台灣身分證之外籍學生,請於115年1月9日前檢附台灣身分證明申請補貼,逾期不予受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來信洽詢住輔組王小姐(dora@gm.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