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歷史學系誠徵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專任教師1名(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日)
【國立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擬徵聘職級及名額:
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1名 (115年8月1日起聘)
二、專長領域:
宋遼金元史領域
三、應檢附資料:
1.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2.詳細履歷表(含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一份,並註明聯絡電話、手機及E-mail)。
3.詳細著作目錄。
4.學位證書影本(國內、外博士學位)(已通過論文口試,確定取得學位者,必須由校方頒發畢業證書單位證明申請者可於2026年7月31日前獲得博士學位證書)(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5.經歷證件影本 (如聘書) (外國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6.五年內著作一式三份。(請於代表著作上標明「代表著作」字樣)。
7.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8.擬開大學部與碩士班專門科目之課程大綱。
9.新聘教師申請書、最近五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點選下載填寫)資料填妥後請將紙本及電子檔一併寄上。
10.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 (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11.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12.博士學位成績單 (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請由駐外單位驗證之)
13.其他有利申請資料。
14.本系初審通過後,將進行面試。
15.合者通知(須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自備郵資)。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四、申請截止日期:
2025年 11月 7日前(郵戳為憑)檢附相關資料,務必於申請截止日前(含當日)寄達本校人事室(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歷史學系教師及專長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