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轉知】內政部辦理114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案。
一、依內政部114年9月3日台內役字第11411611121號函辦理。
二、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本年度申請時間: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有參加意願者逕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a.moi.gov.tw)首頁/主題單元建置「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提出申請。
四、宣導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