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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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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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就學貸款

一、申請貸款日期:

 舊生:114825日(一)至11493日(三)

 新生:114828日(四)至11493日(三)

二、申請貸款資格:教育部就學貸款精進措施-放寬申貸門檻

 

學生及其兄弟姐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家庭年所得

1

2

3名以上

120萬元以下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不可申貸

可申貸(自負利息)

可申貸(免息)

      三、需繳送文件:

(一)臺灣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書 (學校存執聯)

 (二)臺北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同學銀行對保後,需至學校學生資訊系統中完成貸款登錄,且列印後簽名)

(三)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  (學校首頁土銀代收學費下載,同學請勿先繳費)

(四)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乙份 (限首次在本校申請及戶籍資料異動時需繳交,其學生未婚者含父母或監護人及本人;已婚者含本人、配偶之戶籍謄本,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四、受理方式:

  (一)學士班、碩博士班請於規定時間前,將上列文件繳交或掛號寄送生活輔導組(掛號信寄: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2樓 生活輔導組就貸收)。

  (二)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士班:請洽進修暨推廣部行政管理組王小姐,電話:25024654#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