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之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二)具備文書處理能力,擅長影音編輯與排版軟體者尤佳。
(三)具計畫相關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具備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主動細心、服務熱忱、執行力高。
二、工作內容:
(一)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USR)計畫相關業務推動與管理。
(二)高教深耕計畫主冊面向2推動、管理與報告撰寫。
(三)教育部第四期深耕型及萌芽型計畫推動、管理與報告撰寫。
(四)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計畫申請作業。
(五)USR網站總承辦。
(六)永續辦公室行政業務、委員會議事務。
(七)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本校三峽校區)。
四、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五、工作待遇:
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辦理,學士級每月薪資新台幣36,300元。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六、聘用期間:自報到任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續約與否將視工作表現及本校獲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而定。可配合於114年9月1日前到職者佳。
七、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能力證明或工作經驗。
八、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限以電子郵件應徵,請寄至:ntpuesdusr@gm.ntpu.edu.tw「應徵永續辦公室社會責任組專任助理」。
(二)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一)下午5時止,以電子郵件系統時間為憑。
(三)相關聯絡事項,請洽:永續辦公室 林小姐 (02)86741111 分機68033。
九、其他:
(一)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三)本聘案自報到日起,每年依考核結果辦理續聘(試用期3個月)
(四)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