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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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競賽】2025年第三屆臺北大學AI智慧應用創新競賽,歡迎同學踴躍報名。

一、活動目的:

為讓本校有更高的動力學習、交流及討論,透過競賽之辦理,經由來自各種系所背景的學生們製作創新計畫書參與競賽,提升學生創新、創意及創業興趣,進而提升在人工智慧在學業或未來產業 AI 化的競爭力。

二、參賽組別

各團隊僅可於下列組別擇一參加,每組僅可報名1項作品。

 (一)AI創新組:提案必須為全新的創意計畫,處於發想階段並有實踐之可能性。

 (二)AI實踐組:須提供提案初步的實作原型 (prototype)。原型可採多元形式呈現,例如App、網頁、程式、軟體、AR、VR、穿戴裝置、數位服務、數位成品,或其它最具效果的呈現方式。

附註實踐組的提案可以是曾參加過其它比賽的獲獎成果,但是需註明那些部分是後續精進、更新,或與不同的創意所結合產生的新成果。提案與先前獲獎作品相似程度須低於50% (由主辦單位認定)。

三、競賽主題

透過創意發想,主題不設限。參賽者可以藉由不同概念提出 AI 於加速本校行政單位效率、法律、人文、社會科學、公共事務、商業、電機、資訊、通訊、永續發展等跨領域創新計畫。希望以競賽的方式,激發出有價值且有實際創新或創業價值的計畫。

四、活動對象

本校學生可採組隊方式,學生人數為 2-8 人。每人限參加一隊。參賽隊伍得於報名時提報指導教師1名。(團隊代表須為本校學生,成員有外校學生僅最多2名為限)

五、競賽期程

(一)徵件說明:114年2月18日 (二) 12:00-13:00視訊進行 (https://meet.google.com/ddn-zfwk-thw)

(二)報名暨提案繳件截止日期:114年4月18日 (五) 中午12時止。

(三)決賽入圍名單公佈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入選團隊:114年5月2日 (五) 12時前。

(四)決賽:

  1. AI創新組:114年5月20日 (二) 入選團隊上台進行成果簡報並進行頒獎。
  2. AI實踐組:114年5月22日 (四) 入選團隊上台進行成果簡報並進行頒獎。 

當天即公布決賽結果並進行頒獎。

六、繳交文件:

(一)採網路收件報名,請在繳件截止當日 12:00 前送至教學發展中心辦公室。

  1. 報名表件 (附件1)。
  2. 切結書 (附件2)。
  3. 提案簡介影片連結 (3-5分鐘影片,請上傳至YouTube,設為不公開)。

(二)影片內容需載明: 主題名稱、2. 隊伍名稱、3. 完整成員列表。

(三)簡介影片須清楚載明: 1.要解決的問題、2. 可行性分析、3. 應用場域、4. 可能的競爭對手分析、5. 團隊發展此計畫的優勢。

七、決賽及評分原則:

(一)主辦單位於決賽日前三天抽籤決定報告順序,並通知入圍團隊。各團隊以口頭方式簡報;簡報時間為5分鐘,評審互動詢答時間為5-10分鐘為原則。

(二)實踐組須演示提案初步的實作原型。

(三)評分原則:

  1. 構想創新性40%:參賽團隊的提案構想能夠反映出台灣所面臨社會、經濟、文化、環境等社會關懷與永續發展之議題,或是針對學校、產業、公司現場等遭遇之真實問題,提出基於生成式AI的解決方案,提案構想具有原創性,可明確表現參賽團隊在形成議題時所做的準備及獨特的洞察力。
  2. 場域應用性30%:參賽團隊的生成式AI解法構想是否具其適切性及合理性,場域可協助評 估新興科技技術或解決。方案的導入之潛在效益、驗證技術產業化之可行性、掌握使用者互動經驗回饋與商業模式實證。
  3. 簡報之完整性30%:簡報過程中的整體表現。實踐組包含實作原型的演示成果。

(四)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評分。初賽之簡介影片由評審委員先行審查;決賽評分由校內外評審委員進行遴選最終獲獎團隊。

八、獎勵方式

(一)AI創新組取特優、優選及佳作獎。獎項根據參賽作品實際表現頒贈,若作品未達該獎項標準得予從缺:

  • 特優獎1隊,團隊獎金 NT$12,000 元,指導老師及成員頒發獎狀乙紙。
  • 優選獎2隊,團隊獎金 NT$10,000 元,指導老師及成員頒發獎狀乙紙。
  • 佳作獎2-4隊,團隊獎金 NT$6,000 元,指導老師及成員頒發獎狀乙紙。

(二)AI實踐組取特優、優選及佳作獎。獎項根據參賽作品實際表現頒贈,若作品未達該獎項標準得予從缺:

  • 特優獎1隊,團隊獎金 NT$18,000 元,指導老師及成員頒發獎狀乙紙。
  • 優選獎2隊,團隊獎金 NT$12,000 元,指導老師及成員頒發獎狀乙紙。
  • 佳作獎2-4隊,團隊獎金 NT$8,000 元,指導老師及成員頒發獎狀乙紙。

(三)獎金給付說明:

1.獎金發放得視各組參賽狀況及作品實際表現調整得獎隊伍數及獎金額度,團隊競賽獲獎獎金之分配,由受獎隊伍依參賽時之貢獻度自行公平分配成員。

2.本活動經費來源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聯絡人:教學發展中心 白芸凌組員

E-mail:A5445@gm.ntpu.edu.tw   分機:66126

九、得獎者義務

得獎團隊須將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隊員名單與作品簡介等相關資料製作成海報展示電子檔 (A1尺寸),主辦單位於整理後公布於本校網站。

十、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於活動前詳細閱讀簡章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資料登錄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將自動喪失參加資格;若已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2.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隊員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它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如涉及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團隊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方之權益損失,參賽團隊應自行承擔並負相關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3.提案可以是曾參加過其它比賽的獲獎成果,但是需註明那些部分是後續精進、更新,或與不同的創意所結合產生的新成果。提案與先前獲獎作品相似程度須低於50% (由主辦單位認定)

4.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出版品,並提供予贊助廠商採用、重製之權利。此授權以報名表為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5.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6.凡參賽作品中有引用他人之著作或資料,須詳細說明或註明來源。

7.同學於報名前務必審慎評估學期中的課業或活動時程安排,勿在已確定入選後無故棄權,或事後告知決賽當天已有其它課內外活動、競賽、實習∕工作、出國交換或打工遊學等安排 (當天不可抗力如重大傷病、親人亡故或發生意外狀況除外)。如有發生此類情事且未具合理正當理由者,主辦單位將敘明事由,發函該學生所屬系所;此外,主辦單位也將保留更換參賽隊伍之權利。

8.為維護活動參與各方之權益,主辦單位會確認各入選團隊對後續競賽的投入意願。如團隊表現出參賽意願不強或有棄賽打算情事,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遞補順位團隊。

9.依所得稅法規定,競賽獎金需扣繳所得稅 (獎金含稅)。獎金為2萬元 (含) 以上,由主辦單位代扣10% 之稅金,並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納稅。另大陸地區學生不得為獎金受領對象

10.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得獎公告。

1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主辦單位通知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