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3-1】本校學生程式設計相關證照之認證,受理申請至11/27止
- 法規依據:
- 本校修訂110學年度「校訂必修課程結構表」,納入「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學生可透過至少修習通過1門校訂審核列抵課程,或取得校訂認可之校外合格證書,達成程式設計相關課程之畢業門檻。
- 「臺北大學程式設計相關證照一覽表」業經112年12月27日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審議會議修正通過。
- 認證申請流程暨相關規定說明:
- 適用對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
- 本學期申請期限:請於113/11/27(三)前向課務組提出申請。
- 申請流程:填妥本校「程式設計相關證照_認證申請表」後,併同證明文件正本,遞交至所屬學系提出認證申請;系所核章後,續送交教務處課務組彙整後,提送「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審議會議」審核。(證照正本待經會議審議通過後歸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