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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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陳盈臻教授誠徵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

一、職稱:學士級/碩士級專任研究助理

二、工作內容:

  1. 經費核銷
  2. 研究設備與文具等之採購
  3. 協助文獻資料之蒐集
  4. 其他計畫主持人交辦業務

三、聘任日期: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

四、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17:00(依本校人事規定辦理)。

五、工作地點:臺北大學三峽校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社科院3F12室

六、待遇: 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給付,學士級第一年新臺幣33,800元/月及碩士級第一年新臺幣38,617元/月(含勞健保),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前述規定辦理,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七、應徵資格:

  1. 國內外大專院校學士或碩士畢業生,經濟、金融、財政、國貿或其他商管相關系所佳
  2. 熟悉辦公室文書應用(EXCEL、POWERPOINT、WORD)、能獨立作業者
  3. 做事細心、主動負責,具行政工作相關經驗者佳

八、應徵方式:

  1. 請於2024年2月19日(週一)17:00前,備妥履歷表、自傳及成績單PDF檔(學士申請者,請附大學成績單;碩士申請者,請附大學與研究所成績單),Email至陳盈臻老師電子郵件信箱:shchen@mail.ntpu.edu.tw。Email主旨務必註明『應徵研究助理_○○○(姓名)』。
  2. 將於2024年2月20日(週二)以Email通知面試者,並於2024年2月21日(週三)13:30起進行面試。

九、聯絡方式:

02-8674-1111#67212 吳助理

十、備註:

  •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其餘規定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