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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一名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公室誠徵計畫專任助理一名

一、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者,科系、性別、年齡不拘。

(二)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溝通協調及獨立作業能力。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PTPDF等操作。

(四)具專案計畫或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計畫經費相關之行政業務(含經費編列、控管、分配及流用業務、專兼任助理薪資及工讀費、教育部經費表件填報等相關事宜)。

(二)辦理計畫經費管考、分配及流用會議。

(三)編製計畫經費執行進度表,並定期追蹤各單位經費執行進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待遇及聘期:

(一)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本校三峽校區)。

(二)待遇: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工作酬金表-碩士級第一年標準,碩士新臺幣38,617/每月(含勞健保及勞退;可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三)聘用期間:11311或通知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續聘與否視工作表現而定,原則上採一年一聘(無長期服務意願者勿試)。

四、應徵方式、應備文件及收件截止日期:

(一)一律採電子郵件收件,請檢附如下資料,整併成1個PDF檔,於指定期限前寄送至lioufan@gm.ntpu.edu.tw,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姓名

(二)履歷表一份(含自傳並附近期2吋個人照片)。

(三)學歷證明文件。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請註明僅供本次應徵使用)。

(五)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六)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23:59)截止,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逾期或缺件者概不受理。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其他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收件截止日後將另行擇定面試日程,並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視徵選情形增列備取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三)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