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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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2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簡章

本校112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簡章,請下載參考。

因逢清明連假(4月6、7日為本校校慶補假日),為免無法即時協助處理考生報名問題,故延長報名及繳件時間
原報名至4月10日下午1時,延長至4月11日下午1時
原報名資料寄件至4月10日,延長至4月11日(郵戳為憑)

【甄試入學】甄試入學網路報名時間:
112年3月13日上午10時至4月11日下午1時止。

【甄試入學】繳費期限:
112年4月11日下午4時繳費截止。

【甄試入學】郵寄審查資料期限:
報名表及書面審查資料請於112年4月11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報考甄試入學之學系;
特種身分考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國軍官兵或軍訓教官、原住民及持居留證報考)證明文件請於112年4月11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進修教育組。


注意事項:

1.請依據簡章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
報名手續應包含以下三步驟,缺一不可
(1)網路報名系統填寫資料
(2)郵寄報名應繳文件,包含報名表、檢核表及審查資料
(3)繳交報名費用

2.報考系統申請之帳號、密碼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俾利日後查詢繳款紀錄、報名結果、列印准考證明及成績查詢使用。

3.本校係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時再行審核報考資格,如於報到時發現不符報考資格時,得逕行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4.本甄試採書面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須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之考生才具有面試資格,且面試不另收費,考生報名時請審慎考慮,報名及繳費完成後,不得以未進入第二階段面試要求退費。

5.外籍生、僑生及香港澳門居民不得申請報考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請參閱簡章報考資格)如為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準國民,可持團聚、 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居留證報考,並檢具居留證影本及切結書,此類考生如錄取就讀期居留身份消失,須自行負責申辦自身之居留簽證,學校概不負責辦理學生就學事由之簽證。

【申請入學】:
112年6月28日至7月14日網路報名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