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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獎項】科技部111年度傑出研究獎申請案,本校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3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科技部111621日科部綜字第1110036169號函辦理。

二、申請方式如下:

()申請人應於11183日(星期三)前至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於「申辦項目」「獎勵補助類」項下,點選「傑出研究獎」,依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製作下列文件後,將申請案線上傳送,續由本處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一式二份函送科技部申請:

  1. 傑出研究獎申請表。
  2. 個人資料表。
  3. 依科技部各學術司規定,應填之相關表件。
  4. 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每一出生數再延長二年,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績效文件。

(二)科技部各學術司得依個人研究表現或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審查結果遴薦人選,由其依前款規定提出申請。

三、另依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人除應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不含已退休、累獲該部傑出研究獎二次以上人員)外,並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

()基礎研究類:研究成果以突破科學問題為主,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研究成果具學術原創性或具重要學術價值。
  2. 研究成果具學理創新性,對學術發展有重大影響及貢獻。

(二)應用研究類:研究成果以解決實務問題為主,對經濟、社會、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產業效益等具前瞻科技創新,改善人類生活之知識與技術,具有重大貢獻及有具體事實者。

四、檢附科技部原函、「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及「科技部傑出研究獎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