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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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徵求數位學習專案經理(非主管職)1名,收件至6月24日。

一、資格及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

2.具學士以上學歷,科系不拘。

3.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4.具備數位學習相關工作經驗,或資訊相關背景,或曾執行過專案計畫者,尤佳。

5.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細心、服務熱忱、執力高。

6具備基礎之英語文聽說讀寫能力。

 

二、工作項目

1.規劃與推廣數位學習,維護與管理數位教學平台。

2.規劃與推廣雲創學院,建立雲創學院相關學程。

3.導入數位學習相關工具,並進行使用教學。

4.工作計畫、成果報告撰寫與彙整。

5.協助支援教學發展中心之各項業務執行。

6.參與例行會議及執行管考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地點、待遇及聘期

1.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2.待遇:本職位非主管職,依本校學士級新臺幣33,800/月、碩士級新臺幣38,617/月給薪,若應徵者具備與工作相關的專業證照或專業能力(例如專業技能、技術、工作經驗等),另加專業加給每月5,000元,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3.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每年年底依考核結果是否續聘(試用期三個月)

 

四、應備文件

1.履歷表及自傳1

2.學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

3.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五、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A5445@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數位學習專案經理(姓名)。

3.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24日(星期五)17:00時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應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其他

1.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本職缺視成績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3.本職缺視徵選情形增列備取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4.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約用),於備取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逕行遞補。

5.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