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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校區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汽車停車證申請

本校110學年度民生校區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汽車停車證申請

一、申請資格: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現職學生
二、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5日(星期五)晚上21時止。
三、申請地點:民生校區教學大樓1樓行政管理組。
四、申請表格:請至本校行政管理組網頁「表單下載區」下載申請表,填妥欄位,並浮貼下列證件:
(一)駕駛執照正面影本。
(二)行車執照內頁影本。
(行車執照為配偶所有或父母所有者,需加附學生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當學期(110-1)學費繳費證明影本、申請一學年者,於下學期開學日後15日內,需補繳(110-2)學費繳費證明影本至行管組存查。
五、申請程序:
(一)行政管理組審核證件與資格
(二)週六、日各釋出35張停車證,依日期分流停放(不得過夜停車),申請時暫不繳費,申請日期截止後,若申請人數超過35人,以抽籤方式決定,行管組通知繳費,同時製發停車證。
(三)一學期,週六1,000元、一學期,週日1,000元。(週六.日可重複申請) 一學年,週六2,000元、一學年,週日2,000元。(週六.日可重複申請) 學期、學年擇一申請
(四)持繳費收據至行政管理組辦理及領取學生停車證。
六、汽車停放區域:民生校區停車場(限週六、日停放,不得過夜停車)。
七、有停車證之車輛不保證有車位,如遇停車場滿場,需駛離民生校區,自行停放於校外停車位,停車費用自付。
八、民生校區停車場因本校開發利用或另有處分計畫有收回之必要時,停止開放 停車,所繳費用依比例退還。
九、本公告未載明事項悉依申請表注意事項及本校交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汽車停放日期及期限:
全學年-核發停車證後至111年7月31日止(限週六、日停放,不得過夜停車)。
上學期-核發停車證後至111年1月31日止(限週六、日停放,不得過夜停車)。
下學期-核發停車證後至111年7月31日止(限週六、日停放,不得過夜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