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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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發展中心誠徵「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一名

(一)徵求條件

  1. 具大學或以上學歷,科系不拘。
  2. 具有舉辦活動、計畫撰寫等工作經驗,或曾執行過教學卓越計畫或其他專案計畫者尤佳。
  3. 需具備WordExcel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業務內容需擅常文書處理,打字速度慢、不諳基本word排版者不建議應徵。)
  4. 工作積極主動且細心,能獨立作業、善溝通協調,具備問題解決能力。

(二)工作內容

  1. 協助高教深耕計畫分項子計畫之規劃、執行與成果,計畫經費採購及核銷。
  2. 辦理教師創新教學之推廣及補助。
  3. 辦理教師教學社群、師生共學社群、學生學習社群補助。
  4. 推廣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
  5. 推廣開設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課程。
  6. 推廣教師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三)工作地點、待遇及聘期:

  1.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3F17(臺北大學三峽校區行政大樓3樓教學發展中心)。
  2. 待遇: 依國立臺北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規定薪資支給,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3. 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聘用至110630止(原則上為一年一聘,續聘與否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四)應徵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 1份。
  2.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

(五)應徵方式

  1. 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3F17,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A5445@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姓名)。
  3. 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0324日(星期三)17時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應於324日(星期三)17時前送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其他

  1. 有意應徵者請先詳閱本中心網頁了解各項工作內容。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3. 本職缺視徵選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4. 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約滿前提前離職,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5. 本案聯絡人及電話:教學發展中心 白小姐,02-8674111166126emailA5445@gm.ntpu.edu.tw
  6.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