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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於110年3月31日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後,本校將隨即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甄試通知予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校不提供「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紙本,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電子檔,遵照規定辦理。如對須知內容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洽詢(電話:02-8674111166119)。

請注意!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仍須依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規定「完成繳費」「上傳審查資料」後始取得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相關規定請務必參閱須知內容。

忘記繳費逾期繳費誤繳金額或帳號上傳審查資料卻未點選確認鍵等未完成程序者,一律不得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且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重點期程提示如下:

☆繳費期限:1104210:004915:30截止。

☆上傳審查資料期限:110429:004921:00止。

☆甄試日期:依「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696-708頁學系所訂日期辦理。

☆榜示日期:110430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