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畢業典禮-『畢業生致詞、司儀、領唱」徵才
國立臺北大學109學年度畢業典禮【司儀】、【畢業生致詞代表】、【國、校歌領唱】徵選 一、目的:公開徵選本校在學學生,擔任本校109學年度畢業典禮(110年6月19日星期六)『司儀』、『畢業學生致詞代表』、『國、校歌領唱』人員。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三、甄選類別、資格、名額及評分標準,分述如下:
(一)【司儀】 1.報名資格: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學學生(須為應屆畢業生),口齒清晰、臺風穩健及臨場反應度,具有相關資歷者尤佳。 2.甄試名額:8-10名。 3.甄選評分:甄選小組以3項標準進行評分。 (1)口齒清晰(40%)。 (2)儀態臺風(40%)。 (3)臨場表現(20%)。
(二)【畢業學生致詞代表】 1.報名資格: (1)本校學士班(含進修暨推廣部)、碩士班及博士班(系所排名前1/2,須提出學位考試排名證明)之「應屆畢業生」,且未有懲處紀錄者。 (2)口齒清晰、咬字清楚、表達力及臨場反應佳者。 2.名額:4-6名。(本年度畢業典禮區分『上、下午』舉行,希各學院均有畢業生報名徵選) 3.甄選評分:甄選小組以4項標準進行評分。 (1)口齒清晰(20%) (2)儀態臺風(20%) (3)文案內容(40%) (4)臨場表現(20%) 4.致詞文案1份(請以A4紙張、16號標楷體、行距20繕打,字數為1000字內,時間約5分鐘)。請於文案中強調個人(或團體)於「臺北大學修習期間之學習經驗與體會」為主。
(三)【國歌、校歌領唱】 1.報名資格: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口齒清晰、臺風穩健及臨場反應,具有相關資歷者尤佳。 2.甄試名額:2-3名。 3.甄選評分:甄選小組以4項標準進行評分。 (1)音準(20%) (2)音色(30%) (3)節奏(20%) (4)儀態臺風(30%)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0年4月9日(星期五)12時截止。 五、報名地點:學生事務處-軍訓室(行政大樓2樓) 六、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親送」至學生事務處-軍訓室收執。 (二)繳交資料:報名表1份(含優良事蹟或表現等證明文件),以5頁為限。 七、甄選作業程序: (一)資料審查:由承辦單位審查報名資格後,符合資格者通知甄選(以報名表所填之E-mail實施通報)。 (二)甄選日期:預擬於110年4月15-16日(週四-五)中午12時10分,假三峽校區行政大樓2樓學務處會議室實施甄選(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另行通知)。 (三)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邀集。 (四)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校及軍訓室網頁最新公告周照。 八、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朱漢屏上校 校內分機:66222 劉博文上校 校內分機:6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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