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申請109-2汽車停車證事宜公告
說明:
一、109學年度申請停車證事宜業於109年06月08日公告。
二、部分僅申請109學年第一學期停車證之同仁,若第二學期仍有停車之需求,請依下列方式申請及繳費:
(一)敬請各單位於110.01.20日前協助將申請表彙整,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逕送環境組(行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審核登錄及出納組繳款後,再將申請表檢送環境組製作停車證。台北校區申請書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行政理組協助審核及台北出納組繳費,再將申請表檢送環境組製作停車證,如附件1。
(二)如逾110.01.20申請則依身分別個別填具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及繳費後,將申請表檢送環境組製作停車證,如附件2、附件3。
三、為便利同仁繳交費用,亦可個別用郵政劃撥繳費(郵政帳號:19456493,戶名:國立臺北大學,請註明:單位、姓名及電話)。
四、考量新舊證換發作業時間,109學年度第一學期之舊證至多使用至110年02月22日止,逾期失效(2月23日起未有新學期之停車證者,依本校對外收費標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