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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109大陸碩博士學位生獎學金11/16前申請
109學年度財團法人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獎助大陸地區碩博士班學位生獎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一)止。(當日17時後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大陸地區碩、博士班在學學位生
(二)無重大懲處違規記錄者
(三)家境清寒者優先考量(需檢附清寒證明正本)
三、獎助金額:碩、博士陸籍學生共9名;每位新臺幣5萬元整。
四、申請地點:國際事務處僑生及陸生組(行政大樓4樓)。
五、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自傳。
(三)前一學年度成績單。(學業平均成績達81.5分(含)以上)(若為碩士生,則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四)操行成績證明(85分(含)以上)(前一學年或大學歷年之操性成績)。
(五)清寒證明(正本)。(無則免附)
六、獲獎助學生之權利義務:
(一)獲獎助學生每學期至少須選修一門以上課程。
(二)如申請文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需歸還已獲領之全數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