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09-1學分學程證書申請至10/30止
◆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申請時間:109年10月5日至10月30日止(第4-7週)
◆申請地點:各學程設置單位(請點此查詢)
◆學生申請證書的流程如下
(1)學生向學程設置單位提出申請
需檢附歷年成績單+欲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明書之申請表(若當學期還有課程成績未出來的,可列印選課清單經課務組核章後,一併附上)。
*申請表格式請洽各學程設置單位(請點此查詢)
(2)經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無誤並報請教務長或進修推廣部部主任、校長同意後,由校級行政單位(日間部為註冊組、進修部為進修教育組) 製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
如對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請洽各學程設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