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社科院108-2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期限至6/10
請本學期欲申請社科院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的同學,於109年6月10日(周三)前最後期限,逾期恕不受理,請等待下學期申請期間再行提出申請!繳交所需資料至社科院辦公室(8F16)辦理。
一、請本學期確認已修滿社科院學分學程/微學程規定之科目學分的同學(請務必詳閱該學程設置要點及科目規劃表,確認符合申請資格),於109年6月10日(周三)前(最後期限,逾期不受理!),攜帶證書申請單和歷年成績單正本,至社科院辦公室(8F16)辦理。
*申請單於社科院學分學程網頁下載
二、請自行於歷年成績單正本上劃記學程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學分學程修畢15學分、微學程修畢8學分)
三、應屆畢業同學108-2學期所選課程(需檢附經課務組核章之選課證明),雖尚無成績證明,仍可提出認證申請。
四、經社科院審核無誤後,送至學校,由校級行政單位發給學分學程/微學程結業證明書。
五、其他相關事宜,請至社科院辦公室(8F16)洽詢賴小姐或撥校內分機:67005,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