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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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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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加退選、教育學程學分費11月17日前開放補繳

繳費注意事項: 

  1繳費單於114日起,請直接上土銀代收學費網頁列印

 2、有辦理貸款未貸部分且尚未繳費者,如(語言學習資源使用費超三修費)請務必於繳費期限內補繳

  繳費方式:  

  1.持繳費單至台灣土地銀行臨櫃繳納(約須一個工作天銷帳) 

  2. ATM轉帳(約須一個工作天銷帳) 

  3. 信用卡(約須3-5個工作天銷帳) 

  4. .超商繳納(約須7個工作天銷帳)

繳費期限:108/11/17截止。(如逾期請儘速以上述12項方式繳納以免影響108-2學期註冊繳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