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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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科技暨法律學分學程獎助11/4前申請

鼓勵學生修習跨校醫療科技暨法律學分學程,培養兼具醫學與法律領域專業人才,故訂定此獎助。

  1. 申請期限:即日起108年11月4日(一)下午5點止。
  2.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將視當年度經費調整獎助名額,並擇優錄取:
    (1)修習本學程必修課程「醫學與法律」及其他應用課程,共計3門以上且學期成績均達80分以上者。以獎助一次為限。
    (2)107學年度(含第1學期及第2學期)跨校修習本學程課程學期成績及格者,每人獎助新台幣1000元整。
    3. 申請程序:
    (1)有意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申請表(含證件黏貼表)及學生歷年成績表(正本)送至法律學系辦公室。
    (2)如表件不齊視同資格不符,不通知補件;無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

    獎助申請表( 請點此下載 或可至法律系辦領取)
    本學程科目規劃表( 請點此下載
    獎助辦法( 請點此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