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遞補黃啟瑞老師為本校105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
一、本校校務會議設置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選出代表之任期為一年,採學年制,連選得連任;如有退休、離職、借調、出國、休假、留職停薪六個月以上者,應取消其代表資格,並依第三、四條之規定依序遞補。」
二、本校校105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賴賢宗老師因休假研究六個月以上,爰依規定由黃啟瑞老師遞補,遞補任期至106年7月31日止。
二、本校校105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賴賢宗老師因休假研究六個月以上,爰依規定由黃啟瑞老師遞補,遞補任期至106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