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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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總務處徵求教學卓越計畫專任助理1名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性別、年齡不拘。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4.具電腦文書處理(Office、Excel)、網際網路傳輸及其他資訊處理之能力者。
5.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及敬業與服務精神者。
二.工作內容、地點、待遇及聘期:
1.辦理本校教學卓越計畫總務相關業務。
2.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週休二日。
3.待遇:學士級新臺幣3萬1,520元/月(含勞健保),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4.聘用期間: 自到職日起聘至106年12月31日止。
三. 應備文件及收件截止日期:
1.申請及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6年03月13日(一)下午16時前寄達或送達。
2.請檢附中文履歷表(含相片)、中文自傳、學經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及相關訓練證明等資料影本各1份,以紙本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逕寄(送)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聯絡人:林裕彬秘書 / 電話:02-86741111#66260)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教學卓越助理」。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4.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