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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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握報名期限--廈門大學第十三屆海峽兩岸大學生“閩南文化研習”夏令營
廈門大學第十三屆海峽兩岸大學生“閩南文化研習”夏令營
一、活動內容
廈門大學為促進閩台兩地文化交流及傳承,特舉辦此夏令營。
二、活動期間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 至 7月3日(星期一) 共8天。
三、對象及錄取名額: 本校正式註冊之全日制大學部或碩士生共 4名,從未有赴大陸地區參加類似交流活動者。
四、活動費用:由廈門大學提供落地招待,含活動期間所有的食宿費用、參訪費用、交通費用等。錄取者自行承擔往返旅費及集體生活以外的費用。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
1. 報名期限:2017年3月2日(星期四)至3月13日(星期一)下午4點止,逾時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a.填寫檢附之報名表 (電腦輸入,親筆簽名,並掃描成pdf電子檔,文檔命名為“報名表─台北大學─姓名”)。
b.學生證掃描件 (pdf電子檔,文檔命名為“學生證─台北大學─姓名”)。
c.彩色證件照 (jpg格式,大小不超過512KB,文檔命名為“證件照─台北大學─姓名”)。
d.填寫《國立臺北大學赴外研習營隊申請簡歷表》(電腦輸入,保留為word檔案,文檔命名為“簡歷表─台北大學─姓名”)。
e. 上述資料請於期限內電郵至本案承辦人常小姐,郵箱:melody0207@gm.ntpu.edu.tw,主旨請註明“報名2017年廈門大學夏令營─姓名 ”。以上資料有任何一項缺漏者恕不受
理。
六、甄審方式:
1.採紙本審查方式,必要時安排面試,面試日期及時間會另行通知。
2.紙本審查包括自傳、活動動機、晚會表演活動規畫、社團/學伴經驗等。
七、注意事項(必看):
1.學校暑期營隊行程以課程、學術交流及企業參訪為主,觀光行程為輔,若以觀光行程
為訴求者,請勿報名。
2.行程活動將視當地實際狀況,如遇氣候或潮汐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學校保有變更行
程內容順序之權利。
3.本團採團進團出,由校方統一安排行程及機票等事宜,無法遵守此規定者請勿報名;
若錄取者自行訂定機票,校方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替代。
4.出發當日請自行前往機場集合。
八、經費補助:
1.由於教育部補助經費尚未確定,此營隊錄取者不一定可以獲得經費補助,請同學自行斟酌經費情況。
2.若有經費補助,每人每年限補助一次。請同學將電子機票、代收轉付單據、登機證、學生證影本、帳戶影本及營隊心得報告等相關文件準備妥當,於返台後一個月內辦理核銷事宜,無法提供完整單據者,恕無法核銷。
經費核銷事宜聯絡人:
杜育珍小姐,分機68002,email: du68002@gm.ntpu.edu.tw。
九、返校義務:
歸國後一個月內,必須繳交1500字(含5張以上照片)之心得及活動動態影片1份(可分組完成),並參與校內暑期營分享會、義務分享所見所聞,以上資料國際事務處擁有發表、公開心得及影片之權利。
十、簡章介紹如有未竟事宜,將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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