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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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總務處誠徵身心障礙臨時人員1名
職缺:身心障礙臨時人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需為身心障礙人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3、高中、職以上畢業。
4、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網際網路傳輸之能力。
5、具服務熱忱,有總務相關業務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財產增減移動登記及非消耗品各類報表、清冊之編製與印製等業務。
2、協助總務相關業務。
待遇:每月新臺幣21,009元(含勞健保)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週休二日。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表現狀況及本校經費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應備文件及收件截止日期:
1、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6年04月25日(二)下午17時前寄送(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校總務處。
2、請檢附中文履歷表(含相片)、中文自傳、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學經歷證件影本、相關證照影本(無證照者得免附)等資料各1份,以紙本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逕寄(送)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身心障礙臨時人員」。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聯絡人:林裕彬秘書 / 電話:02-86741111#66260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4、本職缺視成績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內離職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