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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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第1期「教師教學效能精進實驗計畫」,自即日起至106年2月14日(二)止受理申請,歡迎老師們踴躍申請。
為鼓勵本校教師精進教學與創新,提升教學品質,特訂定「國立臺北大學105 年教學卓越計畫分項計畫F-2『教師教學效能精進實驗計畫』補助要點」(附件一, 本要點正修正中,最後將依據修正後之要點內容執行 ),提供經費補助教師進行課程再設計及教學實驗。

凡本校專任教師均得以個人組或團隊組(包含一般型社群團隊及傳習教師團隊)方式申請。

相關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本計畫補助期限自106年3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請於計畫期程內完成經費核銷作業。

2.獲補助教師,該門課程須至本校課程查詢系統輸入完整之課程大綱及將課程教材上傳至數位學苑2.0。

3.每組團隊得申請乙位勞僱型教學助理協助執行計畫。

4.相關預算項目使用說明請參閱(附件二)。

5.補助組數將依計畫經費進行調整,補助核定結果預計105學年度第2學期通知受補助之教師。

(三)申請方式: 請填具規劃書(附表1)及經費概算表 (附表2) ,相關申請表件亦可至本中心網頁
教師效能精進計畫 下載。並於 2/14(二)前 將紙本申請資料交至本中心。

(四)如有任何問題,逕洽教學發展中心徐助理,分機66124。


‧附件檔: * 「國立臺北大學105 年教學卓越計畫分項計畫F-2『教師教學效能精進實驗計畫』補助要點」 * 經費運用說明 * 規劃書 * 經費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