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本校83年次至89年次在學役男同學,於106年10月16日上午10:00至11月15日下午17:00皆可提出申請107年起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1.依教育部106年9月7日臺教學(六)字第1060127528號函及內政部106年9月4日內授役徵字第1060830510號函辦理。
2.依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關大學一年級或五專三年級役男得依意願申請暑假二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惟鑑於申請對象受限及影響應屆畢業役男服役時程,爰內政部邀集教育部、國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研商修正條文規定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上述法規修正案,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
3.檢附「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1份如附檔。惟本須知俟徵兵規則修正發布後生效。
4.如尚有疑義,請同學逕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附件檔:
2.依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關大學一年級或五專三年級役男得依意願申請暑假二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惟鑑於申請對象受限及影響應屆畢業役男服役時程,爰內政部邀集教育部、國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研商修正條文規定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上述法規修正案,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
3.檢附「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1份如附檔。惟本須知俟徵兵規則修正發布後生效。
4.如尚有疑義,請同學逕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附件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