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配合年度經費報支,有關學生兼任助理12月份提送加保及薪資核銷事宜,詳如公告事項,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依據:
一、依本校主計室公告「106年度結束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本年度已奉准有案之收支經費案件,除旅運費、加班費、工資及電話費得依事實需要於事竣五日內(至遲不得超過107年1月5日17時前)核銷外,均請於12月29日(因30及31日適逢例假日)前辦理報銷完畢,並於107年1月5日前送交主計室開立傳票。
二、另委辦補助計畫關帳事宜,略以:
(一)計畫執行期限於106年12月31前到期者,專兼任助理、工讀生、臨時工薪資等,請依實際工時,核實於107年1月5日前辦理核銷完畢。惟委辦補助機關(含民間)倘有特殊要求提前申報結案,請從其規定。
(二)計畫執行期限於107年1月1日以後到期者:請依計畫進度與實際需求,核實報銷。
公告事項:
一、各單位如有兼任助理(含工讀生、臨時工)需於106年12月21日(含)以後加保者,請於是日前將聘用資料送至行政大樓508辦公室辦理預約加保。未提前送件者,除因緊急情事需臨時聘請工讀生,應由聘用單位敘明理由經專案簽准者外,其餘一律不予受理加保及聘用申請。併請注意,未核准聘用者,勿請同學出勤,避免違反勞基法。
二、為提早計算12月勞健保勞退分攤費用,以12月20日為基準日,各種分攤情形如下:
(一)已提前辦理預約加保者,列入保費計算及分攤。
(二)未預約加保,惟經專案簽准者,除新加保仍應負擔保費外,該聘用計畫不列入12月份保費分攤。
三、12月份保費資料預定於12月25日公告於兼任助理人員管理系統中,供各單位查詢,如有問題請於當日下午4時前聯絡行政大樓508辦公室張小姐(分機68009),逾時不再做修正,並請各單位於12月26日至前揭系統查詢後儘速辦理核銷。
一、依本校主計室公告「106年度結束經費報支應行注意事項」,本年度已奉准有案之收支經費案件,除旅運費、加班費、工資及電話費得依事實需要於事竣五日內(至遲不得超過107年1月5日17時前)核銷外,均請於12月29日(因30及31日適逢例假日)前辦理報銷完畢,並於107年1月5日前送交主計室開立傳票。
二、另委辦補助計畫關帳事宜,略以:
(一)計畫執行期限於106年12月31前到期者,專兼任助理、工讀生、臨時工薪資等,請依實際工時,核實於107年1月5日前辦理核銷完畢。惟委辦補助機關(含民間)倘有特殊要求提前申報結案,請從其規定。
(二)計畫執行期限於107年1月1日以後到期者:請依計畫進度與實際需求,核實報銷。
公告事項:
一、各單位如有兼任助理(含工讀生、臨時工)需於106年12月21日(含)以後加保者,請於是日前將聘用資料送至行政大樓508辦公室辦理預約加保。未提前送件者,除因緊急情事需臨時聘請工讀生,應由聘用單位敘明理由經專案簽准者外,其餘一律不予受理加保及聘用申請。併請注意,未核准聘用者,勿請同學出勤,避免違反勞基法。
二、為提早計算12月勞健保勞退分攤費用,以12月20日為基準日,各種分攤情形如下:
(一)已提前辦理預約加保者,列入保費計算及分攤。
(二)未預約加保,惟經專案簽准者,除新加保仍應負擔保費外,該聘用計畫不列入12月份保費分攤。
三、12月份保費資料預定於12月25日公告於兼任助理人員管理系統中,供各單位查詢,如有問題請於當日下午4時前聯絡行政大樓508辦公室張小姐(分機68009),逾時不再做修正,並請各單位於12月26日至前揭系統查詢後儘速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