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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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學學務處學生諮商中心招收107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申請方式:
1.參與甄選需備文件:書面資料包括: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實習計劃(包含基本資料、經歷、實習目標與期待、自傳)、諮商實務經驗證明及曾接受之諮商專業訓練証明、兼職實習合格證明(可出示簡易證明-單位主管蓋章證明即可)。
2.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7年1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
3.請將上述應徵文件備妥,寄送至本中心,並註明申請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郵寄地址:237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臺北大學學生諮商中心 收
4.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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