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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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微學程&彈性課程申請流程說明
為鼓勵教師創新教學及增加提供學生跨領域學習機會,本組修訂相關法規業經106-2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擬於107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之系所,惠請依以下流程提出申請,經系所、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後,由院於 5/23(三) 前提案至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一、微學程
(一)法規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國立臺北大學學生修讀學程辦法
(二)課程規劃:
1.課程規劃以有助於學生能力養成、未來就業為導向,至少八學分。
2.修習對象為「非開課單位所屬學生」之微學程,課程規劃得不受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限制。(此部分尚待報教育部備查通過後始可實施)
(三)流程:
1.欲成立「微學程」之設置單位,比照跨領域學分學程成立流程辦理,請將學分學程設置要點及科目規劃表提案送三級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2.相關表件請詳參學分學程網頁說明( →請點此網址←

二、彈性課程
(一)法規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彈性課程實施試行原則、國立臺北大學課程開授基本原則
(二)課程規劃:
彈性課程分為四類:微型、深碗、密集授課、學生自主學習,內容請詳參 「國立臺北大學彈性課程實施試行原則」
(三)流程:
1.各學系(學位學程、所、室、中心)應於開課前一學期,檢具「彈性課程申請表」及授課大綱提出申請,經三級(系、院、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始得開課。
2.相關表件請至課務組/表單下載/其他表單/彈性課程/下載使用( →請點此網址←

上述相關辦法請詳見附件檔案。
如有疑問請洽課務組承辦人陳小姐,分機:66114,謝謝。

‧附件檔: * 微學程&彈性課程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