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徵才】法律學院誠徵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一名
一、職務類別:計畫專任助理。
二、需求人數:1人。
三、資格及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或以上學歷,且非在學生。
4. 具備英文聽說讀寫及與外國學者溝通能力尤佳。。
5. 具校務行政、計畫撰寫、活動辦理、經費核銷管控等經驗,
或曾執行過教學卓越計畫或有其他國際學術交流經驗者尤佳
6. 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團隊合作與服務精神。
四、工作內容:
1. 辦理法律學院高教深耕之國際學術交流活動規畫相關事宜。
2. 辦理法律學院學分學程業務、比較法資料中心、學科型研究中心等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五、聘期:自通知報到日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正式聘用至107年12月31日止
(續聘與否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六、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七、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本校三峽校區)。
八、工作報酬:依教育部深耕計畫相關規定薪資支給,32,466起薪,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九、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1份。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 英語能力證明影本1份
5. 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或文件1份。
十、應徵方式:
●紙本應徵者,請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法律學院」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法律學院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lynn@gm.ntpu.edu.tw,
信件主旨請填:「應徵法律學院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XXX」,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
●截止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四)下午4時止,
以紙本應徵者,以當日日期郵戳為憑;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十一、備註:
1. 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 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約用),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校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3. 其餘規定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辦理。
4. 本案聯絡人及電話:法律學院葉小姐,02-86741111轉6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