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教師獎補助申請】本校107年度第2次教師學術獎補助自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開放線上申請
一、線上申請作業系統路徑為:教師資訊系統/功能選單/教師學術補助申請系統 請點選
教師資訊系統
二、各項補助之申請重點擇要說明如下:
(一)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1、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於出席會議前後皆可提出申請;惟4-6月之案件應於本次提出申請。
2、所稱國際會議,係指參與發表或評論之學者須超過三種國籍(含)者。
3、優先補助對象:過去5年內未申請本補助或曾接受補助之會議論文已發表至具審稿制度之國外學術期刊者。
4、教師著作已更新於本校「教師著作系統」者,將納入補助額度之審酌。
(二)辦理學術會議:
1、國內學術研討會:學者專家之論文發表總篇數至少須達8篇。
2、國際(含中國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學者專家之論文發表總篇數至少須達12篇,發表之論文篇數四分之一以上且至少4篇第一作者為國外(含中國大陸地區)學者。若獲科技部核定以國際研討會補助者,得不受上述限制。
3. 二年內曾獲補助者須檢附前次會議辦理情形檢核表。
4.本次得申請108年度舉辦之會議。
(三)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
1本補助以邀請國外學者專家到校參與協同教學與講授為原則,並應搭配系列演講及參與研究規劃,來訪天數不得少於3日,至多以30日為限。
2於本校從事教學、研究、講授活動以不少於來訪期程之1/2為原則。
3、申請案得以系、所、學院、研究中心為單位提出,每院以每年補助2名為原則,經費有賸餘時得不受限於2名。
(四)上開補助項目,建請先規劃申請校外經費補助,以撙節校方支出。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訂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毋須繳交紙本),並至本校教師著作系統更新個人著作資訊(登入路徑:教師資訊系統→教師功能→著作資料及研究計畫→著作及研究計畫維護系統),俾利辦理後續審查事宜;另為配合審查作業需要,「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申請案,將由承辦單位協助進行紙本列印及核章程序。
二、各項補助之申請重點擇要說明如下:
(一)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1、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於出席會議前後皆可提出申請;惟4-6月之案件應於本次提出申請。
2、所稱國際會議,係指參與發表或評論之學者須超過三種國籍(含)者。
3、優先補助對象:過去5年內未申請本補助或曾接受補助之會議論文已發表至具審稿制度之國外學術期刊者。
4、教師著作已更新於本校「教師著作系統」者,將納入補助額度之審酌。
(二)辦理學術會議:
1、國內學術研討會:學者專家之論文發表總篇數至少須達8篇。
2、國際(含中國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學者專家之論文發表總篇數至少須達12篇,發表之論文篇數四分之一以上且至少4篇第一作者為國外(含中國大陸地區)學者。若獲科技部核定以國際研討會補助者,得不受上述限制。
3. 二年內曾獲補助者須檢附前次會議辦理情形檢核表。
4.本次得申請108年度舉辦之會議。
(三)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
1本補助以邀請國外學者專家到校參與協同教學與講授為原則,並應搭配系列演講及參與研究規劃,來訪天數不得少於3日,至多以30日為限。
2於本校從事教學、研究、講授活動以不少於來訪期程之1/2為原則。
3、申請案得以系、所、學院、研究中心為單位提出,每院以每年補助2名為原則,經費有賸餘時得不受限於2名。
(四)上開補助項目,建請先規劃申請校外經費補助,以撙節校方支出。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校訂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毋須繳交紙本),並至本校教師著作系統更新個人著作資訊(登入路徑:教師資訊系統→教師功能→著作資料及研究計畫→著作及研究計畫維護系統),俾利辦理後續審查事宜;另為配合審查作業需要,「邀請國外學者專家短期訪問、客座」申請案,將由承辦單位協助進行紙本列印及核章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