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徵才訊息】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計畫行政助理1名
一、資格及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或以上學歷
4. 具學生身份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結束學生身份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5.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Word、Excel、PPT)。
6. 具溝通協調能力,曾執行過專案計畫者尤佳。
二、工作性質
1. 工作內容:
(1)辦理計畫相關業務。
(2)本校出版品管理及出版社相關業務。
(3)規劃辦理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與職能提升活動、十年一昔系列講座。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3. 待遇:學士級32,466元/月、碩士級37,132元/月,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4.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聘至107年12月31日止(續聘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三、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及自傳1份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份
3.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四、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 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A5445@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姓名)。
3. 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22日(星期日)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應於7月23日(星期一)前送達本校(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他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 本職缺視成績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或以上學歷
4. 具學生身份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結束學生身份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5.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Word、Excel、PPT)。
6. 具溝通協調能力,曾執行過專案計畫者尤佳。
二、工作性質
1. 工作內容:
(1)辦理計畫相關業務。
(2)本校出版品管理及出版社相關業務。
(3)規劃辦理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與職能提升活動、十年一昔系列講座。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3. 待遇:學士級32,466元/月、碩士級37,132元/月,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4.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聘至107年12月31日止(續聘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三、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及自傳1份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份
3.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四、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 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A5445@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姓名)。
3. 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22日(星期日)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應於7月23日(星期一)前送達本校(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他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 本職缺視成績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