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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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就學貸款須知
一、申請貸款日期:107年8月24日至107年9月5日
二、申請貸款資格:A.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下 (在學緩繳期間,政府全額補貼利息)B.家庭年所得114萬元至120萬元 (在學緩繳期間,政府半額補貼利息)C.家庭年所得逾120萬元且有2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者 (同學需自付全額利息)
三、需繳送文件:
(一)臺灣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書 (學校存執聯)(台灣銀行採網路線上申請,請至各分行對保)
(二)臺北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表(同學銀行對保後,需至學校學生資訊系統中完成貸款登錄,且列印後簽名)
(三)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 (學校首頁左下角土銀代收學費下載,同學先勿繳費)
(四)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乙份 (首次在本校申請或戶籍資料異動者繳交,學生未婚者含父母或監護人及本人;已婚者含本人、配偶之戶籍謄本,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四、餘詳見須知說明及作業流程


‧附件檔: * 107-1貸款須知 * 107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作業流程 * 107-1同學常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