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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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分項1.3-1「強化職涯導航體系」補助各學系辦理職涯活動經費公告
壹、目的
為因應現今學生所處之「科技、創新、全球化」時代特色,本計畫著力於掌握環境的變遷趨勢,建立完善與全面之職涯輔導系統,引領本校學生在高度競爭的新世代中脫穎而出。

貳、實施方式
一、補助對象:
(一)各學系依其發展特色,規劃下述主軸活動並達KPI績效:
1.針對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就業輔導之職涯活動,每場活動參與人次須達20人以上,活動整體滿意度達4.3分(滿分5分)。
2.針對各學系產業特色與就業市場趨勢辦理相關職涯活動,每場活動參與人次須達30人以上,活動整體滿意度達4.2分(滿分5分)。
3.針對新生舉辦學涯定向及職涯紮根之職涯活動,每場活動參與人次須達30人以上,活動整體滿意度達4.2分(滿分5分)。
欲申請本計畫補助之學系,請填寫活動申請表(如附件1.3-1-A),由各系助教彙整後於申請截止日(9月28日)前,統一送交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二、申請期程:107年9月10日至9月28日。
三、申請檢附資料:活動申請表一份。
四、以學系為單位彙整後統一提出申請。

参、 經費補助基準與審查要點
一、本項計畫補助金額:總計13萬元。
二、經費補助:業務費之經常門,內容包含活動所需講座鐘點費、出席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受補助單位編列經費及核銷需依校內規定程序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三、審查方式:由審查小組召開會議共同討論決議提出申請學系之補助金額,嗣授權各學系辦理相關活動。

肆、成果提交
一、獲補助之活動應於107年12月14前,繳交完整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案),經各系主管核章後送交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二、成果報告內容包括:活動簽到單、活動成果紀錄、活動照片等。
本補助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之。


‧附件檔: * 1.3-1經費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