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徵才】教學發展中心徵聘計畫行政助理1名
一、資格及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以上學歷。
4. 具學生身分不得應徵。
5.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Word、Excel、PPT)。
6. 細心且文字表達能力佳者。
7. 具溝通協調能力、影片剪接能力、報帳經驗或曾執行過專案計畫者尤佳。
二、工作性質
1. 工作內容:
(一)規劃辦理課程教學助理(TA)補助計畫
(二)規劃辦理課業輔導員(Tutor)補助計畫
1.內容規劃及作業辦法擬定
2.辦理本計畫之申請、審查、公告、修正等事項
3.Tutor培訓、考核與證書製作、薪資核發等事宜
4.辦理跨單位業務協調會議
(三)協辦深耕計畫綜合性活動
(四)中心經費採購及核銷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3. 待遇:學士級新台幣32,466元/月、碩士級新台幣37,132元/月,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4.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聘至107年12月31日止(續聘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三、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及自傳1份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份
3.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四、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 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yingwei1007@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姓名)。
3. 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4日(星期四)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以寄達本中心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他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 本職缺視成績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以上學歷。
4. 具學生身分不得應徵。
5.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Word、Excel、PPT)。
6. 細心且文字表達能力佳者。
7. 具溝通協調能力、影片剪接能力、報帳經驗或曾執行過專案計畫者尤佳。
二、工作性質
1. 工作內容:
(一)規劃辦理課程教學助理(TA)補助計畫
(二)規劃辦理課業輔導員(Tutor)補助計畫
1.內容規劃及作業辦法擬定
2.辦理本計畫之申請、審查、公告、修正等事項
3.Tutor培訓、考核與證書製作、薪資核發等事宜
4.辦理跨單位業務協調會議
(三)協辦深耕計畫綜合性活動
(四)中心經費採購及核銷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3. 待遇:學士級新台幣32,466元/月、碩士級新台幣37,132元/月,並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4.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聘至107年12月31日止(續聘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三、應備文件
1. 履歷表及自傳1份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份
3.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四、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 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 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yingwei1007@gm.ntpu.edu.tw,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中心助理(姓名)。
3. 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4日(星期四)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以寄達本中心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他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 本職缺視成績得增列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或於三個月內離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