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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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誠徵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一、 職務類別:高教深耕計畫助理。
二、 需求人數:1人。
三、 資格及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2. 性別、年齡不拘。
3. 具大學或以上學歷。
4. 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高度敬業及服務精神。
5. 主動積極、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6. 具專案企劃管理及撰寫的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7. 具活動規劃辦理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8.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ffice)能力。
四、 工作內容:
1. 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業務及活動辦理。
2. 協助生輔組業務執行。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事項。
五、 聘期: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續聘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六、 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七、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八、 工作報酬:依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給付,最高依學士學歷第一年每月薪資32,466元起薪。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九、 應備文件:(請依序編碼並註明)
1. 個人身分證件及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證照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影本(若無可免附)。
3. 個人自傳履歷表(需檢附近照)。
十、 應徵方式:
1. 應徵人員應備齊上述文件資料,於107年12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至「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逾時者概不受理。
2. 信封請註明「應徵學務處生輔組高教深耕計畫助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一、備註:
1. 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 其餘規定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辦理。
3.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4. 聯絡人及電話:學務處生輔組張小姐(02)8674-1111轉6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