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徵才】本校通識中心誠徵約聘教學人員
一、徵聘名額與資格:
(一)徵聘名額:約聘教學人員1名(經費來源:校務基金)。
(二)徵聘資格:需兼具以下三者
1.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之學位證書或已獲頒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含)教師證書者。
2.五年內(103-108年)至少執行過1案通識教育計畫、創新教學計畫或跨領域研究計畫(教育部或科技部計畫尤佳) 。
3.五年內(103-108年)至少有1篇論文發表於學術期刊(已接受刊登者計之,SCI、SSCI、SCIE、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之學術期刊尤佳)或專書。
二、應具專長:自然科學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能進行跨領域教學、能以英語授課者尤佳。
三、聘期: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續聘與否視教學研究表現及學校經費而定) 。
四、工作內容:
(一)每週授課時數:以16小時為原則,協助通識中心行政工作得酌減鐘點。
(二)申請及執行通識教學計畫。
(三)相關權利義務請參考國立臺北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辦法:
http://www.ntpu.edu.tw/chinese/laws/law_more.php?dep=29&id=998
五、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
2.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3.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由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個人出入境紀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4.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5.五年內(103年-108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相當於SCI、SSCI、SCIE、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之學術期刊請特別標註) 。
6.前項一覽表填列之著作及論文抽印本各乙份。
7.擬授課綱要或曾任教課程綱要(至少3門)。
8.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9.佐證資料:例如曾任或現任教單位聘書影本、曾執行之研究或課程相關計畫、曾獲重要學術榮譽、教學優良事蹟等。
10.個人資料檢核表。
備 註:
1.合則通知面試,初試通過後另行通知辦理著作外審等事宜,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2.編號1, 5, 10表單、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請至本校通識中心網頁/表單下載/約聘教學人員表單http://www.ntpu.edu.tw/college/e7/download.php?class_id=18下載。
應徵表單下載處←
3.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檢附有關資料文件並依序編號,掛號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通識教育中心約聘教學人員、應徵者姓名】。
(一)徵聘名額:約聘教學人員1名(經費來源:校務基金)。
(二)徵聘資格:需兼具以下三者
1.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之學位證書或已獲頒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含)教師證書者。
2.五年內(103-108年)至少執行過1案通識教育計畫、創新教學計畫或跨領域研究計畫(教育部或科技部計畫尤佳) 。
3.五年內(103-108年)至少有1篇論文發表於學術期刊(已接受刊登者計之,SCI、SSCI、SCIE、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之學術期刊尤佳)或專書。
二、應具專長:自然科學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能進行跨領域教學、能以英語授課者尤佳。
三、聘期: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續聘與否視教學研究表現及學校經費而定) 。
四、工作內容:
(一)每週授課時數:以16小時為原則,協助通識中心行政工作得酌減鐘點。
(二)申請及執行通識教學計畫。
(三)相關權利義務請參考國立臺北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辦法:
http://www.ntpu.edu.tw/chinese/laws/law_more.php?dep=29&id=998
五、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
2.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3.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由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個人出入境紀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4.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5.五年內(103年-108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相當於SCI、SSCI、SCIE、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之學術期刊請特別標註) 。
6.前項一覽表填列之著作及論文抽印本各乙份。
7.擬授課綱要或曾任教課程綱要(至少3門)。
8.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9.佐證資料:例如曾任或現任教單位聘書影本、曾執行之研究或課程相關計畫、曾獲重要學術榮譽、教學優良事蹟等。
10.個人資料檢核表。
備 註:
1.合則通知面試,初試通過後另行通知辦理著作外審等事宜,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2.編號1, 5, 10表單、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請至本校通識中心網頁/表單下載/約聘教學人員表單http://www.ntpu.edu.tw/college/e7/download.php?class_id=18下載。
應徵表單下載處←
3.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檢附有關資料文件並依序編號,掛號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通識教育中心約聘教學人員、應徵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