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107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大一同學及轉學生「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1. 即日起開始接受107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大一同學及轉學生申請107學年度「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為108年2月27日
,逾期不予受理。
2. 請攜帶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歸還),並填妥申請書,至人文學院3樓07室語言中心辦理。
3. 申請107-2 免修 同學,因「大學英語文課程」為全年課程, 上學期已修習之「大學英語文課程」2或3學分不列入需補足之4或6學分內 ,請同學注意!
4. 「大學英語文課程」為全年課程,已於107學年度 上 學期持校外英檢成績申請抵免及免修「大學英語文課程」及在107年9月6日參加校內英語能力測驗達抵免及免修標準之大一同學, 下學期不用再申請。
5. 『轉學生』之「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資格請參閱「國立臺北大學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第四條 〈請附原校課綱及成績單,課綱必須包括:
(1)教材用書 (2)評分標準 (3)每週上課進度等資料〉。
附件一:【免修】申請表
附件二:【抵免】申請表
附件三:【轉學生抵免(共同必選修抵免)】申請表
附件四:國立臺北大學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
‧附件檔:
附件一:【免修】申請表
附件二:【抵免】申請表
附件三:【轉學生抵免(共同必選修抵免)】申請表
附件四:國立臺北大學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
2. 請攜帶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歸還),並填妥申請書,至人文學院3樓07室語言中心辦理。
3. 申請107-2 免修 同學,因「大學英語文課程」為全年課程, 上學期已修習之「大學英語文課程」2或3學分不列入需補足之4或6學分內 ,請同學注意!
4. 「大學英語文課程」為全年課程,已於107學年度 上 學期持校外英檢成績申請抵免及免修「大學英語文課程」及在107年9月6日參加校內英語能力測驗達抵免及免修標準之大一同學, 下學期不用再申請。
5. 『轉學生』之「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資格請參閱「國立臺北大學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第四條 〈請附原校課綱及成績單,課綱必須包括:
(1)教材用書 (2)評分標準 (3)每週上課進度等資料〉。
附件一:【免修】申請表
附件二:【抵免】申請表
附件三:【轉學生抵免(共同必選修抵免)】申請表
附件四:國立臺北大學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
‧附件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