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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2進修學士班「語文通識-大學英語文課程」民生校區辦理抵免駐點時間及抵免注意事項
一、 收件時間:
(一)寒假期間108/1/22(二)、1/24(四) 、2/12(二)09:00-16:00
及2/14 (四)09:00-12:00
(二)開學期間108.02.18-108.02.27 每週一及週三 14:00-20:30

二、 收件地點:
民生校區8樓24室

**如同學無法在以上指定時間辦理,請於申請抵免截止日前到三峽校區人文學院3F07室語言中心辦理

三、 抵免注意事項: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抵免「語文通識-大學英語文課程」,並採計為畢業學分【106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採計6學分;107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採計4學分】:
1.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 (GEPT) 中高級初試
2.多益測驗 (TOEIC) 600 分(含)以上
3.紙筆托福測驗 (ITP ) 480 分(含)以上
4.網路托福測驗 (IBT) 61 分(含)以上
5.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5.5 級(含)以上


(二)在他校已修習課程名稱相同或內容相近之課程,可申請抵免「語文通識-大學英語文課程」。

(三)符合上述條件者, 限於入學當學年,在本校規定時間內 ,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十年以內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向教務處語言中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107學年度下學期 申請時間108年1月21日至2月27日止)

(四)以第二項課程申請抵免者,除申請書外,尚需檢附下列文件:
1.原校課綱,課綱內容須清楚標示:
(1)教材用書名稱。
(2)評量方式或標準。
(3)每週上課進度。
2.原校成績單。

修習 至本學期(107-1)是否逾10年為分流:
否,即 修習
10年內,未超過10年,申請時 必須 檢附
1.申請書
2.原修課學校課程大綱(須清楚標示:(1)教材用書名稱。 (2)評量方式或標準。(3)每週上課進度。)
3.成績單


是, 修習 已逾10年, 原則 請檢附
1.申請書
2.原修課學校課程大綱
3.成績單


課程大綱的準備如有問題,例如 修習 當時學校並無課程大綱,請與語言中心馮助教聯繫,電話是 (02)8674-1111 #66478。


(五)轉學生學分抵免之認定及畢業學分採計,以轉入年級所屬入學學年度之標準為適用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