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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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社科院107學年於5/27至6/10前開放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
請欲申請社科院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的同學,請於 108年5/27至6/10 前,繳交所需資料至社科院辦公室辦理。

一、請本學期已修滿本院學分學程/微學程規定之科目學分的同學,於108年5/27至6/10前,需繳交申請單和歷年成績單正本,至社科院辦公室(8F16)辦理,逾時不候。其申請單,詳本院的學分學程網頁下載: https://www.ntpu.edu.tw/college/e4/course_aim.php
二、請自行於歷年成績單正本上劃記學程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學分學程修畢15學分、微學程修畢8學分)
三、應屆畢業同學107-2學期所選課程(需檢附經課務組核章之選課證明),雖尚無成績證明,仍可提出認證申請。
四、經本院審核無誤後,送至學校,由校級行政單位發給學分學程/微學程結業證明書。
五、其他相關事宜,請至社科院辦公室(8F16)洽詢吳小姐或撥校內分機:67236,謝謝。